蔡 麗娟
學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學士
經歷:一、金門縣開瑄國小教師
二、金門縣立金沙國中教師、執行祕書
三、借調至金門文化訪問團,巡迴全台演出
四、國立金門高中輔導主任
五、擔任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輔導志工、金門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原服務學校: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推薦單位: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
蔡麗娟女士民國67年畢業於高師大,返郷在金沙國中服務,任職10年中,4年(民國71-74年)借調縣政府金門文化訪間團,巡迴各大專院校宣揚金門;並赴菲律賓及日本沖繩縣宣慰僑胞。擔任國文老師及導師前後6年,積極推動學生能理解、閱讀及欣賞文章,與學生互動,學生到高中國文表現都不錯,值得欣慰。
民國77年轉至金門高中擔任專任輔導老師,民國86年接主任,從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離島不同升學管道的推動,讓輔導室的地位提升,除學生的輔導,導師、家長們也成為合作的夥伴。經過近31年的努力,輔導教師被尊重,相當感恩。
民國108年2月退休後,大部分時間投入志工的行列,尤以家庭教育中心為主,擔任輔導志工,值勸4128185專線電話,期能發揮自己的專長,服務不同的族群。在學校的輔導工作中很困擾的一方就是與家長工作,在這領域中除接線、面談外,則有許預防性的教育推展,十分有意義,也能將人生剩餘的價值再實現。
一、擔任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及志工隊長,民國98年開始培訓,接受中輟或父母管教失功能之國中小個案,重點在協助父母管教孩子。民國108年後參與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185電話值勤,並接受諮詢者及其他單位轉介個案的面談,協助在婚姻中、親職教育中有困擾的社會人士。
二、擔任金門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參與討論年度工作計劃及輔導評估金門縣內國中小辦理家庭教育的情形。
三、擔任金門縣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規劃年度入校或社區推展教家庭教育之方案。
四、擔任金門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從民國109年至今,參加多次的培訓,以法官學院的家事調解研訓最為紮實,也調解頗多案件,以夫妻、親職衝突較多,印象深刻是親子衝突案件,經過多次的輔導及協商,終能圓滿結案。
五、擔任金門縣政府「性別工作平等及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六、擔任金門縣政府「金門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七、時常支援地區國中、小舉辦的親職教育,擔任志工。
八、民國92年至今應金門地區社區大學之邀,協助規劃心靈瑜伽課程,結合輔導及瑜伽的理念規劃各項課程,頗受民眾歡迎。
九、參與金門生命線「111年家事好好說~家事商談服務計劃」已完成相關課程,預計開始排班進行服務。
十、參與樂齡講師培訓,榮獲教育部頒發講師證書。並積極推動規劃社區內的樂齡課程。
一、感謝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提供我退而不休,可以貢獻輔導經驗,實現終身學習的願望。
二、感謝有機會參加家庭教育輔導團、成為團員,與夥伴們共同的討論、研究,可以到學校、社區分享不同的家庭教育相關主題,十分感恩!
三、感謝有機會參加樂齡講師培訓,重新認識不同領域的學習,服務不同族群,尤其看到年長者專注認真的樣子,心中非常的感動與愉悅。
四、感謝退休後參與法院家事調解工作,接受專業的研習、接觸不同的個案,豐富了我的調解經驗,讓自己獲得更多元的人生體驗,推廣更多的親職教育。
五、最後,感謝家人,在我忙於輔導、各項活動之際,溫暖的叮嚀與支持,陪伴我作好每一件參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