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大烱

小華住在福民社區,是臺北市安置低收入戶的平價國宅,由於租金低廉,所以社區經常維持「額滿狀態」,同時也是大理國小重要的學生來源。小華父母均是瘖瘂人士,沒有固定工作,只能靠社會局低收入戶補助和打打零工維持基本的生活。由於受限於溝通表達的困難,所以小華父母的家庭教養功能受到較大的限制。

小華從小不愛讀書,喜歡在外頭閒逛,時有蹺課情形;到了高年級,為了滿足物質上的需求,小華慢慢有了「擅自拿別人東西」的習慣。上了六年級,更頻傳在假日或放學後,在學校或社區的籃球場附近閒晃,趁人家打球之際拿取他人財物;甚至發生向中低年級學弟妹強取物品、脅迫的事情。學務處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接到學生家長或警察局的電話,也經常有家長到學務處來要求學校應該將該生送去感化院,不要讓他在校內造成其他學生人身與財物上的威脅。面對焦急、憂慮、憤怒的家長,學校常處於「到底誰該被保護」的質疑當中。

無疑的,小華的行為確實造成校內其他學生的困擾,加上他在社區的種種行徑,更加深家長們對自己的孩子在校內安全上的疑慮。但從家庭教育與社會教化的角度來看,小華的行為和環境因素的關聯性是很高的,「離開學校」對小華和對社會,會是一個好的選項嗎?面對焦急、憂慮、憤怒的家長,身為學務主任的我,總是跟他們表達:「每個大理的孩子,都是我們要照顧和關心的對象,學校關心你們的孩子,同樣也關心這個孩子,我們會來改變這個孩子的。」後來,三不五時的找小華聊天便成了我重要的例行工作。我不知道改變了這個孩子多少,但在畢業之前,偷竊、脅迫的事件幾乎是沒有了,蹺課的情況也有改善。還有,他或許會記得,學校有個人會和他聊天,會去家庭訪問,會對他表達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