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林美雲
服務學校: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
職稱:校長
擅長領域:一、國語文教學─北市輔導團8年 二、校長領導
最高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結業
教育理念:教育是助人的工作,其責任是把每個孩子帶好;而校長的價值是激勵老師,進行有效能的教學,用心提攜學生。
經歷:
一、臺北市立至善國中導師、教學組長、教務主任12年
二、臺北市立永吉國中教務主任、總務主任9年
三、臺北市立東湖國中校長6年
四、臺北市立永吉國中校長6年
五、臺北市立天母國中校長4年
榮譽事蹟:
一、東湖、永吉、天母國中校長任內,校務評鑑指標皆獲卓越表現。
二、校長任內獲得優質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獎項及臺北111標竿學校。
三、臺北市九年一貫課程博覽會榮獲「行政類」學校課程計畫特優。
四、教育部93學年度「標竿一百-九年一貫課程推手」績優學校。
五、102年獲教育部國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盤石學校國中組)。
六、97年獲教育部卓越校長領導獎。
七、101年獲選為臺北市特殊優良教師(校長類)。
八、95學年度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獲優質學校教專發展獎項。
九、支持及激勵教師,任內有多位教師榮獲臺北市特殊優良教師。
十、擔任臺北市國語文領域輔導團委員,推動國語文課程與教學改革。
教育精神:
校長的教育精神、教學領導與學生的學習成就息息相關,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觀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生學習是學校領導者的核心價值。
一、教學理念:
「該教多少」和「以何種方式教學」並非是最重要的,教學應更關切學生本身的成長。培養學生「真」知、「善」 知與「美」知的良好習慣。其中,真知涵蓋自我學習、科學論證與追求真理;善知注重道德養成、人際溝通與開放心胸;美知強調感性品味、智性認知與行為實踐。
二、教學方法:
我戮力於五個面向:(一)以願景(Vision)引導,建立共同合作不斷學習的校園環境。(二)展現好的操守(Integrity),以過人的勇氣、耐心與親和力,推動教學與課程領導。(三)以正確的策略(Strategy)達成願景,熟悉教育與課程政策,引領教師進行課程與教學設計,改進教學方式,並提升教學品質。(四)點燃學習熱情(Passion),與教師進行專業對話與溝通,保持高度的好奇心與熱忱,將教學與課程的新知和行政經驗結合,不斷的精進。(五)強調執行力(Action):扮演教師激勵者的角色,協助教師形成學習社群,發展出教學改革的動力。
詩人葉慈曾說:「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而是點燃一把火。」我希望我就是點燃老師熱情的那個領導者。
得獎感言:
從事教育工作37年,讓我堅守崗位,迎逆所有教學阻礙、校務困境、教改浪潮的,只有兩個字--快樂。
追求快樂,彰顯自己的價值,從事一項「自己快樂,也盡量讓別人快樂」的工作,人生至此,夫復何求?古人稱:立德、立言、立功為三不朽。立言、立功是英雄俊傑的事業,唯獨立德,孔子說:「我欲仁,斯仁至矣。」憑一己之力造就人間美善。我並無建立道德楷模的雄心,只想讓快樂種子播散福田,成就教育生涯裡一分小小的功德。
擔任國文老師-期待自己在文學江海裡當個快樂的擺渡人,引領孩子聆聽墨客騷人的吟詠歌哭、體察世間情緣的悲歡離合、探索時代風雲的跌宕縱橫,讓孩子優游文學江海,藉文學的力量快意人生。
擔任教務主任-「歡喜做,甘願受」,用快樂的心情接受責求與煩難,勉勵自己要更努力為老師們建構一個快樂的教學場域;也激勵自己要更積極為學生打造一個快樂的表現舞臺,在教務處的日子裡,用快樂築一道沮喪、疲憊無法攻克的牆。
擔任校長-我已確信「自己快樂,也盡量讓別人快樂」是自己長久以來生命積累下,淬礪出的工作信念,也是自己工作的目標。擔任校長,有更多的權力與能力服膺自己的信念,也伴隨更多的責任,校長的工作不是第一線的實際教學,而是校務政策的擬訂、願景理念的擘劃與人事互動的磨合,讓老師、學生在教學的實境裡快樂地教學相長,是我唯一的功課。老師最大成是學生有成,在知識、人品上卓然而立;校長的最大成就是老師有成,在教學、生活上怡然自適。面對紛紛擾擾的世局,在教學的園圃裡,我願意立成一把傘,為老師們蔽去一切日曝雨淋、風蝕霜染,只有快樂工作的老師,才有快樂學習的孩子,我默默立誓-「自己快樂,也盡量讓別人快樂」的信念-「我感知、我努力、我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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